小股东在控制权博弈里通常被认为”没牌”,这是常见但不准确的判断。

小股东手里至少有四种结构性筹码:一票否决(若章程或协议有约定)、知情权(诉讼救济)、累积投票(章程允许时)、解散公司之诉(僵局救济)。

这四种筹码合起来,在恰当的时机使用,常常足以让大股东回到谈判桌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