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写作的第一关不是「专业用语」,而是「短句子」——能把一个句子写到不能再短为止,后面所有的论证才有立锥之地。

我读过太多冗长的判决书、起诉状、答辩状——主语藏在三个从句之后,谓语和宾语之间塞着五个状语,然后是一连串”的的的”。

写商法的人不该这样写。简洁是一种伦理,不是一种风格……